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12月20日、22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艳齐在全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班上,与500余名乡镇(街道)民政所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福利系统信息员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交流。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指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宣讲会上,李艳齐以《强制报告,“未”爱撑起保护伞》为主题,从强制报告制度的含义、制度设置的背景意义、制度对应的法律规定、如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以案释法,结合近几年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密切接触未成人从业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可能面临的追责等进行重点解读。同时,还组织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强制报告公益宣传片《聚光》。
“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认真贯彻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屏障’。”李艳齐的宣讲引起与会人员的共鸣,参加培训的村儿童主任代表说:“通过听取宣讲,我知道了村儿童主任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重要群体,担负强制报告义务,在以后工作中如果发现未成人权益受到侵害,一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下一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加大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监督力度,同时加强与教育、民政、卫健委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村入户等活动,持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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